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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职责如何?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工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对村镇房屋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逐步增强村镇房屋抗御地震破坏的能力。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根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其他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 4、哪些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 下列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采用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必须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 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的建设工程。 位于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的建设工程。 5、哪些地区应当进行地震小区划工作? 下列地区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大中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位于地震动参数0.15g以上(含0.15g)的大中城市;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内的大中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性工程和新建开发区;其他需要开展小区划工作的地区。 6、如何开展地震小区划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由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小区划必须由具有相应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地震小区划结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定。 经过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区域内不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不按规定进行抗震设防的,有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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